扬州大学测试中心(下称“中心”) 作为校级大型仪器测试服务平台,以“热情、规范、精确、高效”为服务宗旨,为扬州大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技术保障。根据《扬州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实施办法》和《扬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中心的仪器设备面向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开放使用,根据使用机时及运行损耗适当收取费用;在保障校内测试服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社会开放。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态度承诺
1.首问负责、态度端正、举止得体、用语文明、主动接待、热情服务。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向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二、廉洁服务承诺
2.遵守党纪国法,严格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私下接受测试任务和收取测试费用、咨询费等报酬。
三、样品测试服务承诺
3.本着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校内样品预约后,仪器负责人进行归类,在仪器的模式相同的情况下按预约先后顺序通知送样时间和测试注意事项。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影响测试的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客户说明。
4.工作日时间内,第一时间内安排检测任务,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样品测试服务。
5.仪器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中心分管领导,并与已经预约审核样品的师生及客户及时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仪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测试。
6.样品测试结果提交后,委托方对结果提出异议的,中心人员要认真复核测试过程。因测试中心采用的检测方法有问题的,要进行免费复测;不是检测方法或者测试技术问题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如中心仪器和操作人员无过失的,用户仍要求复测时,需要重新预约、另行收费。
四、测试收费承诺
7.严格按照经学校认可、中心公示的测试项目标准收费。特殊样品因需额外样品前处理而增加测试费用的,须在(校内)预约审核或(校外)样品登记时向委托方说明,委托方认可后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五、服务监督承诺
8.用户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可以向中心业务室现场或电话投诉、邮件投诉或以信件形式投入中心一楼意见箱,中心业务室会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中心领导。
9.认真对待客户意见和投诉,做到有效投诉办理率100%,对工作人员的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10.欢迎您的监督和关心,我们对您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会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作出合理的答复。
投 诉 电 话:(业务室)0514-87979022;
服务承诺监督:(主 任)0514-87990926,(副主任)0514-87971895;
投诉邮箱:cszx@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