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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测试中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职人员管理,技术人员按照中心安排,具体负责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预约审核、测试服务、技术培训和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心仪器设备AB岗管理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2、加强与相关学科专业的联系,做好相关测试技术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参观接待工作,积极拓展所负责技术在不同学科领域的应用,使之满足学科发展的需求,促进技术与学科发展的有机结合。

3、负责相关实验数据的分析与解释工作,规范出具相应的报告或实验结果等;对测试和数据分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根据中心安排,负责相关技术的课程教学工作,定期开展实验技能培训,向培训合格的学生开放所负责的仪器,承担监督与管理责任;制定所负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的地方以利于操作使用。

5、负责相关测试技术的研究,持续关注相关技术的发展前沿,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技术交流及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测试技术水平,同时做好新进人员的传帮带工作。

6、按照中心质量体系的要求,配合内审员做好人员信息档案、所负责仪器档案(仪器维修及校准、作业指导书修订、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等)、检测标准、内部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比对等相关材料的更新工作,按检测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规范出具检测报告。

7、根据中心安排和要求,参加司法鉴定人资格培训,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主动承担司法鉴定业务,积极参加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完成司法鉴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8、根据中心安排,做好所负责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定期统计所负责仪器设备的运行数据、典型案例和服务成果(专利、文章等),配合完成仪器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

9、中心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AB岗管理制度,A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该仪器及相关实验室的所有事项;B为第二责任人,协助A做好该仪器的相关工作。在A外出时,AB需签订仪器责任委托书,在A外出期间,由B履行A的职责。原则上AB不得同时离岗。

10、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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